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公园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公园内的文物和有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设施等,建立完善有效措施,保护其完好。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