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公园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和运行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园内供游人游览、休息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或改变其用途。

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