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依托自然山水格局,突出全域旅游特色,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构建层次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体系。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