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组织编制和修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等,应当兼顾全域旅游发展需要,促进旅游项目、旅游设施、旅游服务要素建设。

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