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附 则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