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