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枸杞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品牌建设与保护第二十八条已废止获准使用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个人,在其种植、生产的枸杞及其产品的标识、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可以注明产品专用标志。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