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枸杞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产地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州人民政府和枸杞产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行委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应当加强枸杞产地的长期保护,稳定枸杞种植面积。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