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证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