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重大公共活动中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方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公安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后三日内,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