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