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