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第六章 保障和表彰奖励第三十五条有效机关、人民团体、重点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配备设施设备等给予保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