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列入重点保护名录的山体设立标牌,注明保护山体名称、明确保护范围、责任单位等内容。

除法律法规需要保护的外,列入保护名录的山体应当向公众开放。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