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城镇绿化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确需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取水并缴纳水费。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