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城镇主次干道和其他道路两侧沿线单位、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要逐步实行开放式绿化。

鼓励城镇建成区内临街单位和居民开展门前花草绿化和养护。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