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临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