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记录、礼遇帮扶制度。建立不文明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