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章 普及内容和形式第九条有效每年5月第3周为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集中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