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章 狱政管理/第六节 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第八十六条尚未生效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其配偶、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病危、死亡的,或者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离监处理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监狱可以根据情况特许其离监探望或者处理,由监狱人民警察押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