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章 狱政管理/第五节 奖惩第八十二条尚未生效监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罪犯奖励和处罚的依据。罪犯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狱提出,监狱应当及时处理。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工作应当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