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第二十二条有效国际中文教育应当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