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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十二条

有效

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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