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公布日期
- 2026年4月7日
- 施行日期
- 2026年4月7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6年1月22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6年3月31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2010年3月18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