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 Issuing authority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Promulgated
- April 7, 2026
- In force from
- April 7, 2026
- Articles
- No article structure
(2026年1月22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6年3月31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2010年3月18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