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七章 生态修复第九百二十七条有效生态修复项目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针对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生态修复项目的验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