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六章 生态退化的预防和治理/第二节 防沙治沙第九百一十一条有效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因地制宜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除了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外,不得批准对防风固沙林网、林带进行采伐。在对防风固沙林网、林带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之前,应当在其附近预先形成接替林网和林带。对林木更新困难地区已有的防风固沙林网、林带,不得批准采伐。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一十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