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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九分编 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第三十五章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第六百六十六条

有效

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电磁辐射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适用职业病防治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

第六百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百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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