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一条

有效

禁止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或者不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的要求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禁止使用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生产产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