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分编 放射性污染防治/第二十九章 一般规定第六百一十二条有效国务院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当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当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