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分编 土壤污染防治/第十八章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二节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四百四十四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百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