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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分编 大气污染防治/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二百六十二条

有效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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