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分编 大气污染防治/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二百五十四条有效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使用,逐步减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百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