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分编 大气污染防治/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第二百一十四条有效生产、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密闭空间、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