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一节 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进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