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第一百三十八条有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生态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以及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百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