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第八节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有效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