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第三节 适应气候变化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有效国家加强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自然灾害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优化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强化应急指挥处置、抢险队伍建设,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综合救援和公众安全保障能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千零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