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三章 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节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一千零一十四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支持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燃烧和转化,促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国家鼓励发展煤电联营,支持煤炭开采和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布局,有序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淘汰落后用煤技术和设备,采用先进煤电技术降低供电煤耗,推进煤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用煤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