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三章 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第二节 能源节约第一千零一十一条有效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千零一十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