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尚未生效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