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尚未生效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原则,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