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第四章 耕地质量提升第三十四条尚未生效国家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制度,健全完善耕地质量提升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退化耕地治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