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2年12月1日
施行日期
2022年12月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2005年10月2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