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 Issuing authority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December 1, 2022
- In force from
- December 1, 2022
- Articles
- No article structure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2005年10月2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