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章 民用机场/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五十三条有效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应当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依法落实国防要求,提高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率,促进民用航空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