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三章 发展促进第二百二十一条有效国家完善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和标准规范,加强适航审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的分类分级适航管理方式,提升适航审定能力和水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百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