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条
有效国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创新体系,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大型飞机和先进发动机等研发设计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为民用航空活动提供安全、先进、绿色、经济、适用的民用航空产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国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创新体系,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大型飞机和先进发动机等研发设计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为民用航空活动提供安全、先进、绿色、经济、适用的民用航空产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