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权利第二十二条有效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应当通过人民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民用航空器行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