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第三节 运输凭证第一百一十八条有效货物运输应当出具航空货运单,并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托运人未能出示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者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一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九条